小学生被老师一巴掌打成精神分裂校方赔偿物业

食材 2022年01月05日

小学生被老师一巴掌打成精神分裂 校方赔偿12万

法院终审判决学校和老师赔偿11.9万元

金黔讯 妈妈呢?妈妈呢? 在清镇市一户人家,见到了13岁男孩小杰(化名)。只要没人拉住,他就会冲出家门。小杰的妈妈李红(化名)告诉: 两年了,我不敢离开他半步

而应更多归因于经过多年培育的电影文化消费市场逐渐成熟 9月11日,在经过了1年零4个月的漫长诉讼以后,李红看到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终审判决书。法院判定:清镇市红枫第二小学、班主任杨丽赔偿小杰11.92万余元。

小杰日记: 我被老师打了

今天我的作业做错了,我被老师打了,一掌打在我脸上,红了,红得像个苹果一样,又被老师批评了。我心里火辣辣的,我想以后改掉这个错误,我心里很不高兴,我很悲伤。

这是2002年9月25日,小杰在日记中写到的。两天后,小杰的班主任老师杨丽在日记上批注: 其实,杨老师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你认真学习!

小杰于1999年8月到红枫二小就读,杨丽是小杰一至五年级的班主任,小杰在校读书期间,表现和成绩尚好。

鉴定:小杰患精神分裂症

2004年3月,在学校,杨丽又揪了小杰的脸一下。尔后,小杰的父母发现小杰出现恐惧上学等反常现象。

2004年5月,清镇市教育局对杨丽老师殴打小杰一事进行了调查,并建议对杨丽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小杰被迫离开了学校。2005年1月至2月,小杰被送往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30天,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同年4月,小杰及其母亲向清镇市法院起诉红枫二小和杨丽,索赔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46.6万余元。

法院受理后,委托进行医疗鉴定。9月6日,贵阳市法医活体检验中心认定小杰的精神分裂症属八级伤残。

红枫二小和杨丽申请重新鉴定。2006年3月6日,省二医法医精神病鉴定中心认定小杰患相干障碍疾病,与其心理素质发育不成熟以及校外同学群体恐吓及老师扇耳光揪脸一系列事件有关。其中,老师的体罚行动使其本来不明显的精神病问题明朗化,引发了本病的产生。

判决:老师校方作出赔偿

2006年9月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红枫二小、杨丽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小杰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总计11.92万余元。

贵阳市中院认为,小杰遭到杨丽体罚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应予认定。因此,对小杰的疾病造成的损失应由杨丽承担50%的民事赔偿。因杨丽为红枫二小的教师,其在教学进程中采取不当的方式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红枫二小应与杨丽共同承当连带赔偿,红枫二小进行赔偿后,享有对杨丽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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